在经营过程中,企业可能会因解散、破产或重组等各种原因被要求停止经营。在这种情况下,向税务机关发出停止经营的通知是一项强制性的法律义务,以确保税收管理的透明度,避免产生不必要的金融负债。

I、向税务机关通知停业的现状

近年来,越南通知停业的企业数量大幅增加,特别是在2020年至2023年期间。由于疫情的影响、运营成本的上升、激烈的竞争压力和有限的资金来源,数以万计的企业,主要是中小企业,已经退出了市场。

贸易、服务业、建筑业和制造业等行业的业务暂停或终止率都很高。当企业决定停止运营时,法律程序中的强制性步骤之一是通知税务机关。正式确认停止商业活动并确保企业在正式退出市场之前履行所有未履行的财务义务是一个关键程序。

II、关于向税务机关通知停止经营的法律规定

1.什么是向税务机关发出的停业通知?

向税务机关发出停业通知是个人、家庭企业或组织在终止经营时必须进行的行政程序,目的是通知税务机关终止税务识别号的有效性。

2.企业何时需要通知税务机关停止经营?

根据关于企业解散程序的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64条,企业在向总部所在地省级工商登记机关提交解散档案之前,必须通知税务机关其停止经营。

3.通知必须包括哪些内容?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08条第3款,通知档案必须包括:

  • 已正式通过的企业解散决议或决定;
  • 批准该决议或决定的会议记录。

4.向税务机关通知停止经营的程序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08条第1、2和3款,程序如下:

首先,企业必须通过解散决议或决定。该决议或决定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 企业总部的名称和地址;
  • 解散原因;
  • 合同清算和企业债务清偿的时间表和程序;
  • 处理雇佣合同义务的计划;
  • 私营企业所有人、公司所有人、成员委员会主席或董事会主席的全名和签名。

私营企业所有人、成员委员会、公司所有人或董事会应直接组织清算企业资产,除非公司章程规定设立单独的清算机构。

自通过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解散决议或决定以及会议纪要必须发送给商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员工。决议或决定还必须在国家商业登记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在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公开发布。

III、 关于向税务机关通知停止经营的问题

1.是否允许授权第三方进行通知?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08条(以第168/2025/NĐ-CP号法令第64条为指导),企业可以授权第三方进行通知程序,前提是这种授权符合适用的法律要求。

2.通知档案可以在线提交吗?

通知档案可以通过税务总局(eTax系统)和政府(国家公共服务门户)提供的在线门户以电子方式提交。

3.自停止之日起通知税务机关的时限是什么?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08条第3款,解散决议或决定及相关文件必须在通过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发送给主管机关和相关方。

因此,通知税务机关的最长时间为停业之日起七(07)个工作日。

4.在提交通知之前,是否需要进行税务最终确定?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208条第3款,自通过之日起七(7)个工作日内,必须将解散决议或决定以及会议纪要发送给商业登记机关、税务机关和企业员工。解散决议或决定还必须在国家工商登记门户网站上公布,并在企业总部、分支机构和代表处公开张贴。

此外,本条第8款规定,在收到第3款规定的解散决议或决定之日起180天内,如果没有收到企业关于解散的意见或任何相关方没有提交书面异议,或者在收到解散档案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商业登记机关应更新国家商业登记数据库中企业的法律地位。

因此,法律不要求企业在通知税务机关停止经营之前完成税务定稿;这种最终确定可以在提交通知或解散档案后完成。

5.对迟交通知有何制裁?

目前,对于延迟向税务机关通知停止运营的行为,没有规定具体的制裁措施。但是,可以参考第125/202/NĐ-CP号法令第10条第2款b点对延迟通知暂停营业的行政处罚,该法令规定,除同一条第1款规定的情况外,延迟通知暂停业务可处以1000000越南盾至2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IV、 与向税务机关通知停业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上述内容构成了NPLaw对向税务机关通知停止经营相关问题的指导。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澄清或帮助,请随时联系NPLaw寻求全面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