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税务行政程序日益严格、对监管机构的解释要求越来越深入的背景下,授权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已成为企业确保遵守法律法规、减轻行政压力、降低纳税申报、税务定稿和退税过程中法律风险的有效解决方案。

I、企业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现状

在当前的业务运营中,任命一名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已成为一种普遍而不可避免的需求,特别是随着税收法律框架不断修订和补充,以实现更严格的合规和加强风险管理。税务机关不再仅仅接收纳税申报单,而是经常进行检查和审计,要求解释,核对电子发票数据、现金流和企业的纳税义务。

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在直接与税务机关合作时遇到了相当大的困难,特别是中小企业、新成立的企业或有外国元素的企业。主要原因是对税收法规认识不足、缺乏处理突发情况的经验或未能及时更新新的税收政策。这导致解释缺乏法律依据,档案准备不足,工作时间延长,以及拖欠税款评估和税务违规行政制裁的潜在风险。

此外,在税务检查和审计期间,或在退税和税务定稿程序中,税务机关经常要求企业提供大量档案和文件,并就交易的实质内容作出详细解释。如果企业没有精通税法和税务程序的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其合法权益可能得不到充分保障。

因此,授权律师或税务咨询服务提供商代表企业与税务机关合作的趋势越来越普遍。它不仅使企业与国家行政机关的接触专业化,还有助于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确保遵守税法,稳定长期业务运营。

II、与税务机关合作中的公司代表概念

鉴于纳税申报、定稿、检查和解释过程中出现的众多问题,正确确定与税务机关合作的企业代表对于确保准确一致的沟通以及在税务机关面前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1.在与税务机关合作时,公司代表是什么?

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 是指企业依法授权代表其执行税务相关任务的个人或组织,包括:提交档案、与税务机关工作、提供解释、提供文件、接收通知以及参与税务检查、审计和税务定稿程序。

根据有效的授权书,该代表可以是企业内部人员(如会计师、财务经理)或第三方,如律师或税务咨询公司。

2.企业是否需要指定一名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

税法并没有强制企业指定一个特定的职位,专门与税务机关合作。然而,在实践中,与税务机关的所有交易都必须通过企业的合法代表进行。

企业可以直接委派法定代表人,也可以委托其他个人或者组织参加与税务机关的交易。在法定代表人不能直接参与或需要专门的税法专业知识来处理复杂事务的情况下,授权是必要的。

3.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与企业法定代表人有何不同?

法定代表人是企业登记档案中记录的主体,有权根据《2020年企业法》在所有交易中代表企业。

相比之下,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仅在授权范围内执行特定的税务相关任务。该代表并不自动拥有法定代表人的全部权力;相反,权力严格由授权书决定,包括其范围、期限和分配的任务。

III、 关于公司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法律规定

为了使企业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得到法律认可,并确保税务行政程序的法律效力,企业必须遵守有关授权主体、授权形式、工作范围和产生的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

1.适用于被授权担任公司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个人的法律条件

根据民法和税法,企业授权代表税务机关工作的个人必须具有2015年《民法》第20条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此外,此类个人必须得到企业的合法书面授权。税法不要求被授权人必须是企业的雇员;因此,企业可以根据《2019年税收管理法》第104条的规定,授权外包会计师、律师或税务服务提供商。

2.法律是否要求授权公司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授权书采用特定形式?

目前,法律没有规定授权公司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授权委托书的具体强制性形式。

在税务部门,授权书通常以授权书或授权合同的形式执行,明确说明授权方和被授权方的详细信息、工作范围、授权期限以及各方的合法签名。在某些电子税务程序中,税务机关也可能要求企业根据直接管理税务机关的指示在电子系统上完成授权。

3.公司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工作范围包括哪些?

根据《2019年税收管理法》第104条,税务代理人根据合同向纳税人提供的服务范围包括:

  • 代表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纳税申报、纳税、定税、免税、减税、退税等涉税手续;
  • 税务咨询服务;
  • 同一法律第150条规定的微型企业会计服务。微型企业是根据支持中小企业的法律确定的。

明确界定工作范围是避免越权行事、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的必要条件。

4.公司代表依法与税务机关合作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与税务机关合作的授权代表有义务在授权范围内履行职责,提供真实完整的信息,并配合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手续。

代表人提供虚假信息、伪造档案、超越授权范围等违法行为,给企业造成损害的,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可以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10/2021/TT-BTC号通知第28条第4款,对违规行为的制裁包括暂停税务程序服务业务、吊销税务代理人的税务程序服务资格证书以及暂停或终止税务代理人雇员的执业。2015年《刑法典》(2017年修订和补充)规定了税务代理人的刑事责任。与税务代理服务领域相关的两项主要规定是第200条(逃税)和第223条(勾结或隐瞒纳税人,造成严重后果)。

IV、 关于企业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问题

在实践中,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提出了许多关于权力、授权形式和法律责任的问题。以下是企业最常提出的问题。

1.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必须是法定代表人吗?

法律不要求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是法定代表人。企业可以授权其他个人或者组织与税务机关合作,但必须依法设立。但是,法定代表人仍然是对企业纳税义务承担最高责任的主体。

2.如果授权终止,企业应如何通知税务机关?

授权终止后,企业应准备书面授权终止通知,并提交给直接管理的税务机关。根据适用的行政程序,通知可以以硬拷贝形式或通过税务机关的电子门户进行。及时通知有助于防止不再有权限的人进行交易或提交档案。

3.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是否可以签署税务档案和文件?

如果授权书中明确规定了税务机关的权力,则与税务机关合作的公司代表可以签署税务档案和文件。签署权限仅在授权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并不完全取代法定代表人的权限,除非法律另有规定或得到全面授权。

4.企业可以指定多名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吗?

法律不限制企业授权代表与税务机关合作的人数。企业可以指定多名代表,每个代表负责不同的工作范围或共同协调同一事项,但授权委托书中应明确规定每个代表的范围和权限,以避免重叠或越权。

5.法人代表超越授权范围的法律责任如何处理?

原则上,如果代表超出授权范围,企业不对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行为负责,除非企业知道且不反对或接受结果。但是,对于依法产生的纳税义务,企业仍然是税务机关的主要责任主体。

V、为什么在与税务机关合作时,要就与公司代表有关的问题向NPLaw寻求法律顾问

NPLaw的律师在代表企业与税务机关在各个阶段合作方面拥有实践经验,从纳税申报和最终确定到检查、审计和税务纠纷解决。参与NPLaw使企业能够获得深入的法律支持,制定适当的工作策略,维护合法权益,并最大限度地降低与税务机关关系中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