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现金向公司出资的实际情况
原则上,法律不限制以现金向公司出资。在实践中,多年来,成员和股东一直以现金出资作为建立公司现金流的一种方式。鉴于政府在经济中促进非现金支付的政策,可以预测,对企业出资的监管也将旨在尽量减少未来现金的使用,即使是个人,以提高透明度,降低风险,并与电子支付的发展趋势保持一致。
II、关于以现金向公司出资的法律规定
1.法律允许以现金向公司出资吗?
根据关于企业现金支付的第222/2013/ND-CP号法令第6条规定:
- 企业在涉及出资的交易以及在企业内购买、出售或转让出资时,不得以现金支付。
- 非信贷机构的企业之间不得使用现金进行借贷交易。
根据这些规定,企业在出资时不得使用现金,也不得在企业内购买、出售或转让出资。然而,这些规定并不强制适用于向企业出资的个人。
此外,第09/2015/TT-BTC号通知第3条规定:
- 企业在进行涉及出资以及在其他企业购买、出售或转让出资的交易时,不得使用现金(越南国家银行发行的纸币或硬币)进行支付。
因此,虽然禁止企业以现金出资,但个人仍可以现金向公司出资。
2、现金出资期限的规定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47条第2款;第75条第2款;第113条第1款规定,多人有限责任公司、单人有限责任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出资期限为自《企业登记证》签发之日起90日内,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或者认股权协议约定的更短期限内。
因此,现金出资的典型期限为自《企业登记证》签发之日起90天。

3.现金向公司出资的程序
1.向越南公司出资档案的组成部分
第一步:将档案提交给经济组织总部所在的规划和投资部,以实施出资登记、购买股票或出资的程序。档案包括:
- 申请注册资本,购买股票或实缴资本;
- 关于出资、购买股票或实缴资本的协议纪要;
- 授权第三方办理出资登记手续的授权委托书(如有);
- 外国投资者护照和相关法律文件的核证副本(如有)。
第二步:在获得规划和投资部投资司关于接受出资的批准后,该实体开立一个投资资本账户(如果投资法有要求),然后继续进行出资。
第三步:公司依法向商业登记处规划投资司办理《企业登记证》上股东或成员变更手续。
III、 关于以现金向公司出资的问题
1.未在规定期限内以现金全额出资,是否有罚款?
根据第122/2021/ND-CP号法令第46条,未在规定期限内缴纳足够注册资本的罚款水平为:
- 对于以下任何违规行为,应处以30000000越南盾至5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 出资期限届满后,未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资本调整或者变更创始成员、股东的手续;对未作出出资承诺而未足额出资的成员、创始股东,未在调整期后办理资本调整、变更创始成员或者股东的手续的;
+ 故意错误定价作为资本投入的资产。
- 补救措施:
+ 因违反本条第2款b点规定,被迫更换出资人、股票购买者或出资人;
+ 因违反本条第3款a点规定,被迫执行调整资本或更换创始成员或股东的程序;
+ 因违反本条第4款a点规定,被强制登记设立企业。
因此,如果现金出资未在规定时间内全部到位,企业可能会受到上述行政处罚。
2.必须以现金向公司出资吗?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34条关于作为资本出资的资产:
- 作为资本投入的资产包括越南盾、可自由兑换的外币、黄金、土地使用权、知识产权、技术、技术诀窍以及其他可以用越南盾计价的资产。
因此,根据现行规定,现金资本出资必须以越南盾为单位,没有规定允许以其他货币出资。

3.是否可以延长以现金向公司出资的期限?
根据第47条第4款;第75条第3款;《2020年企业法》第113条第3款d项规定,自公司法定出资期限届满之日起,出资人仍可以自最后一次足额出资之日起再延长30天的出资期限。
因此,现金出资的期限可以延长。
4.必须证明现金出资的来源吗?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34条第2款:
- 本条第一款规定的财产,只有合法所有人或者有合法使用权的个人和组织,才能依法使用该财产出资。
因此,原则上,法律并不直接要求证明作为资本投入的现金的来源。但是,根据上述规定,现金必须合法拥有才能用作对公司的出资。因此,为了确保顺利和合法的贡献,贡献者可以考虑证明合法所有权,即使这不是强制性的。
5.公司可以退还现金出资吗?
根据《2020年企业法》第68条第3款和第4款a点;第87条第3款a点;第112条第5款a项,股东大会或成员大会有权决定向成员或股东退还出资。此外,现行法律没有限制通过现金返还减少注册资本的形式。
因此,如果符合减少注册资本的条件,并且股东大会或成员大会决定,企业可以现金退还出资。
IV、 与现金向公司出资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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