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政府持续努力改善投资和商业市场的背景下,公司税收激励计划被视为降低成本、鼓励业务扩张和吸引投资的重要工具。然而,在实践中,许多企业在确定适用政策、确定资格要求和遵守相关法律程序方面仍然存在困难。

I.当前与公司税收激励计划有关的问题

近年来,为了支持生产经营活动和吸引投资,企业税收激励计划已经颁布并实施得相对全面。然而,实际执行仍然暴露出一些缺点和局限性。

  • 相当多的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没有充分了解有关合格受益人、资格标准和适用税收优惠率的规定。
  • 税收激励政策仍然分散在各种法律文书中,使企业难以一致地获得和应用这些政策。
  • 在某些情况下,证明税收优惠资格所需的行政程序和证明文件仍然很复杂,导致企业合规成本增加。
  • 不同时期税收政策和实施指南的频繁变化往往会给企业带来不确定性,如果法规应用不当,可能会使企业面临税收风险。

II、企业税收激励计划的概念

1.什么是企业税收激励计划?

企业税收激励计划 (公司税收激励计划) 是国家颁布的一系列政策,允许企业在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况、行业、部门或地理区域适用优惠税率、免税、减税或延期纳税。

税收激励计划通常是为了:

  • 鼓励对重点行业和部门的投资;
  • 吸引投资到社会经济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地区;
  • 支持技术创新、科技发展和数字化转型;
  • 为生产经营活动的恢复、稳定和发展做出贡献。

参与和应用公司税收激励计划不是自动的。企业必须满足所有规定的条件,完成所需的程序,并在整个激励期内遵守税收法规。

2.税收优惠在吸引投资方面发挥什么作用?

企业税收优惠通过以下几个方面在吸引投资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 降低投资成本和财务风险:免税、减税和优惠税率有助于企业降低初始投资成本,改善资本回收前景,提高投资效率。
  • 创造有竞争力的投资环境:与其他国内和国际投资目的地相比,税收激励政策增加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吸引力。
  • 引导投资流动:通过税收优惠,政府鼓励对优先部门、高科技产业、环保项目和欠发达地区的投资。
  • 促进业务扩张和创新:税收优惠为企业提供了扩大业务、采用新技术、提高生产率和提高产品质量的动力。
  • 促进社会经济稳定:通过税收激励措施有效吸引投资有助于创造就业机会,增加长期国家预算收入,促进可持续经济增长。

3.企业可以在多种适用政策中选择最优惠的税收优惠吗?

根据税收立法,如果企业同时满足多项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则有权选择最优惠的税收优惠。但是,不允许对同一应税收入合并多个激励率。明确地:

  • 企业在特定时间只能对特定类别的收入或投资项目适用一种税收激励制度(优惠税率、免税或减税)。
  • 如果不同的法律文书规定了不同的激励水平,企业可以选择最有利的激励,除非法律特别要求特定的应用顺序或方法。
  • 所选的激励措施必须在纳税申报阶段确定,并在整个激励期内始终如一地应用。

III、 管理公司税收激励计划的法律法规

1.企业在什么情况下有资格享受税收优惠?

企业所得税激励措施是政府旨在鼓励投资、促进生产和商业发展以及引导资本流向优先部门和地区的关键政策之一。《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明确规定了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的情况。

- 基于行业或商业部门的税收优惠。在第12条第2款(由《2025年高科技法》第25条第7款补充)规定的激励部门内从生产或经营活动中产生收入的企业可能有资格获得税收优惠。

- 基于投资地点的税收优惠:在社会经济条件困难或特别困难的地区、经济区、高科技区、高科技农业区或集中的数字技术园区实施投资项目的企业可以根据第12条第3款的规定享受税收优惠。

- 选择最优惠激励的权利:如果企业在同一时期内同一收入同时符合多项税收优惠条件,则可以根据第12条第1款选择最优惠的激励。

- 继承的税收优惠:通过合并、兼并、分立、分立、所有权变更或公司重组设立的企业,只要继续满足第12条第5款规定的适用激励条件,就可以继承企业所得税优惠和结转的税收损失。

2.享受税收优惠的资格条件

尽管企业可能在受激励的行业或地点运营,但只有满足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所有法定要求,才能享受税收优惠。该法第18条规定了强制性条件,并具体说明了没有税收优惠的情况。

- 遵守会计、发票、文件和纳税申报要求:《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3、14和15条规定的税收优惠仅适用于保留适当会计记录、发票、证明文件并按照申报方法申报税款的企业(第18条第1款)。

- 对新投资项目激励措施的限制:适用于新投资项目的企业所得税激励措施不适用于因合并、兼并、分立、分拆、所有权转让或公司形式变更而产生的项目,除非政府另有规定(第18条第1款)。

- 激励性收入的单独核算:企业必须分别核算符合税收优惠条件的收入和不符合条件的收入。如果单独核算不可行,则应根据激励活动产生的收入或支出相对于企业总收入或支出的比例确定激励收入(第18条第2款)。

- 排除某些类别的收入:优惠税率和税收优惠不适用于第18条第3款规定的收入,包括:

  • 资本转移收入;
  • 房地产转让收入(社会住房开发项目除外);
  • 矿产和石油开采收入;
  • 网络游戏活动;
  • 需缴纳特殊消费税的商品和服务;
  • 越南境外产生的收入。

- 符合关联方要求:《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0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的优惠税率不适用于关联企业本身不符合优惠税率资格要求的子公司或关联企业(第18条第4款)。

- 不遵守的法律后果:如果企业未能满足税收优惠条件,主管当局可以根据适用法律进行重新评估,追回少缴的税款,并处以罚款(第18条第5款)。

- 遵守程序和文件要求:政府应发布关于税收追回和违规处理的详细规定,而财政部应规定企业根据第18条享受税收优惠所需的程序和文件(第18条第6款)。

3.企业注册和申请税收优惠计划必须遵循哪些程序?

与某些需要事先批准的支持计划不同,企业所得税激励措施是在自我评估、自我申报和自我责任机制下运作的。第78/2014/TT-BTC号通知第22条对实践中实施税收优惠的程序提供了详细的指导。

- 步骤1:确定税收优惠的资格和法律依据。因此,企业负责:

  • 确定他们是否有资格获得企业所得税优惠;
  • 确定适用的优惠税率;
  • 确定免税或减税期限;
  • 确定可结转并抵消应纳税所得额的税收损失金额(如适用);

根据这些决定,企业必须根据第78/2014/TT-BTC号通知第22条向税务机关自行申报并最终确定其企业所得税义务。

- 步骤2:提交纳税申报单并最终确定税款

  • 税务机关随后将通过税务审计和检查审查和核实企业的税收优惠申请。

- 步骤3:维护支持文件

  • 企业必须保留所有证明符合税收优惠资格条件的记录和文件,以方便税务机关今后的检查和审计。

- 步骤4:税务机关审查和审计

在检查和审计期间,税务机关将:

  • 核实企业实际符合税收优惠条件;
  • 确定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的金额;
  • 核实结转并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的税务损失;

- 步骤5:处理无资格案件

企业不符合优惠税率或者减免税期限条件的,税务机关可以:

  • 追回不当主张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和
  • 根据税收管理法实施行政处罚。

4.税收优惠期是如何确定的?

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第7款(经《2025年高科技法》第25条第7款修订),对新投资项目产生的收入适用优惠税率的期限确定如下:

  • 一般规则:优惠税率期从新投资项目产生收入的第一年开始计算。
  • 在创收后授予激励认证的:如果企业在创收后获得战略技术企业、高科技企业、高科技产品制造商、科技企业或配套行业激励证书的认证,则优惠纳税期从授予该认证的年份开始计算。
  • 如果颁发了多项证书:如果一个企业或项目获得了多项激励证书或批准,则激励期应仅根据颁发的第一份证书或批准计算。

IV、 关于公司税收激励计划的问题

1.企业税收优惠计划是否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

许多企业认为,企业所得税激励计划统一适用于所有类型的企业。然而,根据现行税收立法,税收优惠不仅仅取决于企业的法律形式。在实践中,资格是基于行业、商业部门、地点、投资项目和企业满足的具体条件。

- 不分企业类型:《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不限制基于企业法律形式(如独资企业、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合作社等)的税收优惠。

- 税收优惠根据业务部门和地点确定: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企业有权在以下情况下获得税收优惠:

  • 在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行业运营;或
  • 在符合企业所得税优惠条件的地区实施投资项目;

- 某些实体有权享受特定的激励制度:法律为某些类别的实体提供了特定的税收激励,包括:

  • 由家庭企业建立的中小企业;
  • 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企业;
  • 农业部门的合作社和合作社联盟;

- 某些情况仍被排除在税收优惠之外:无论企业类型如何,在《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规定的情况下,包括资本转让、房地产转让(社会住房项目除外)、矿产开采、石油活动产生的收入,或企业未能满足会计和纳税申报要求的情况,都无法获得税收优惠。

2.如果企业改变业务线,是否可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

只有新注册的业务线继续满足税收优惠的法定条件,企业才能继续享受税收优惠。否则,税收优惠将停止。

  • 如果新的业务活动仍在《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规定的激励行业名单内,并符合该法第18条规定的条件,企业可以继续享受符合条件的收入的税收优惠。
  • 如果新的业务活动不属于激励部门,则企业将从不符合条件的活动产生收入之时起不再有资格获得税收优惠。
  • 企业必须分别核算激励性收入和非激励性收入。如果单独核算不可行,则应适用《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8条第2款规定的分配方法。

3.在合并或兼并的情况下,税收优惠是否会结转?

在某些情况下,税收优惠可能会延续。然而,适用于新投资项目的激励措施被排除在外,只有在合并后或合并后的企业继续满足所有适用的激励条件的情况下,才能继续实施。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第5款和第18条第1款规定了这一原则,并进一步以第320/2025/ND-CP号法令第23条为指导。

  • 通过合并或兼并形成的企业负责继承纳税义务,也可以继承前身企业或投资项目的企业所得税优惠和未利用的税收损失,但前提是继续满足资格条件。
  • 然而,根据《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3条和第14条,适用于新投资项目的税收优惠不适用于合并或兼并交易。
  • 存续企业必须继续满足所有激励要求,并遵守会计和纳税申报义务。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导致第18条规定的激励措施和税收重新评估措施终止。

4.企业税收优惠计划是否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

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公司税收优惠计划,前提是它们满足税收优惠的所有法定要求。

《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第12条规定了基于业务部门、地理位置和投资项目而非投资资本来源的税收优惠。

因此,外商投资企业有权在税收优惠方面与国内企业享有同等待遇,前提是:

  • 根据第12条的规定,在激励部门开展活动或在激励地点实施项目;
  • 满足第18条规定的税收优惠条件;和
  • 不要产生不属于税收优惠类别的收入。

因此,企业税收激励计划适用于在符合条件的行业或地点经营并完全符合《2025年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外商投资企业。

V、为什么要就企业税收激励计划向NPLaw寻求法律建议?

在管理和经营企业的过程中,特别是在实施税收激励计划时,及时从NPLaw的律师那里获得法律建议可以帮助企业:

  • 明确现行立法下税收优惠的资格条件、范围和受益人;
  • 评估投资项目、商业部门和地点的法律有效性,以尽量减少税务重新评估和处罚的风险;
  • 接受关于注册程序、证明文件和激励收入的适当会计处理的指导;
  • 审查和改进内部流程、合同、会计和税务记录,以确保在整个激励期内持续符合资格;
  • 协助解决与税务机关的纠纷和投诉,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上述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有关特定情况的详细建议,请联系NPLaw以获得及时准确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