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运营中,库存股的处理是一个直接影响注册资本、股东结构和企业价值的重要问题。然而,在实践中,许多企业仍然没有充分了解法律性质和相关规定,导致不必要的法律风险。以下文章概述了法律规定,并解决了与库存股处理有关的几个常见问题,帮助企业正确有效地应用这些规定。
I、库存股处理现状
近年来,许多企业对 库存股的处理 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一些公司在没有完全遵守法律条件和程序的情况下回购和转售库存股,特别是在资金来源和信息披露方面。
此外,库存股销售价格的确定、差异的处理和会计确认仍然不一致,这很容易导致财务报表不准确。此外,许多企业没有正确理解库存股的法律性质,导致库存股的使用、分配或注销混乱。

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清楚地理解和正确应用关于库存股处理的规定,以尽量减少法律风险,确保公司运营的透明度。
II、库存股处理概念
1.什么是库存股处理?
库存股处理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就其回购的股份采取的法律行动,包括转售、注销注册资本减少或用于其他合法目的。
根据第155/202/ND-CP号法令第3条第3款(由第245/2025/ND-CP号令第1条第1款c点补充),库存股是由发行公司自行回购的已发行股份。同时,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补充)第134条第2款,公司回购的股份视为未售出股份,公司有权依法处理。
2.库存股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就法律性质而言,库存股仍然是公司发行但公司自行回购的股份;因此,它们不再被视为市场上流通的股票。
库存股不会导致股东权利,包括投票权、股息权和购买新发行股票的权利。同时,它们不被视为企业的普通资产,而是财务报表中的权益减少项目。
因此,库存股具有“特殊”性质,因为它们既是公司持有的金融工具,受权利限制,在库存股处理过程中也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
3.库存股是否被视为公司的资产?
库存股不被视为公司的资产。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第134条第2款,公司回购的股份被视为未售出股份。这表明,库存股不再是像普通公司资产那样创造所有权的对象。
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第115条和第135条,投票权、股息权和购买新股的权利仅属于股东。同时,库存股与股东身份无关,因此不会产生这些权利。

库藏股不产生独立的经济效益,只起到资本调整的作用。因此,库存股的处理必须遵守单独的法律规定。
III、 与库存股处理有关的法律规定
1.公司出售库存股的条件
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第7款,库存股的转售必须遵守严格的条件,以确保透明度和市场稳定性。
具体而言,在以下特殊情况下,法律允许在回购后立即出售库存股:
- 证券公司回购自己的股票以纠正交易错误或处理零碎股份。
- 上市公司回购因股票发行计划产生的零星股份,以支付股息或从权益资本来源发行。
- 上市公司应股东要求回购零碎股份。
除上述情况外,出售库存股必须遵守证券法关于持有期、信息披露和交易条件的规定。
因此,在通过转售活动处理库存股时,企业必须特别注意法律条件,以避免潜在的违规和法律制裁。
2.库存股的售价是根据哪些原则确定的?
库存股的售价不能随意确定,必须遵循公开、透明和市场机制的原则。法律依据:
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第1款,在进行股票回购时,公司必须制定计划,包括价格确定原则(价格范围)。它是处理库存股(包括转售)的基础。
根据《2019年证券法》第37条(以第118/202/TT-BTC号通知第10条为指导),上市公司有义务在进行库存股交易之前披露有关交易方法和定价原则的信息。此外,由于库存股销售是在证券市场上进行的,销售价格必须与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市场价格和交易保证金一致。
因此,库存股的售价是根据批准的原则、公开披露的信息和遵守市场机制来确定的,以确保库存股处理的透明度。
3.公司是否可以取消库存股以减少注册资本,程序是什么?
如果回购股份是为了减少资本,则允许公司取消库存股以减少注册资本。
- 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第5款的规定,当上市公司回购自己的股份时,必须在付款完成之日起10天内实施减少与回购股份总面值相对应的注册资本的程序。
- 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补充)第134条第2款,公司回购的股份被视为未售出股份,公司有权依法处理。

实施程序:
- 通过股东大会关于减资回购股份的决议,明确数量、时间和定价原则(2024年修订的《2019年证券法》第36条第1款)。
- 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和第37条规定的程序、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进行库存股回购。
- 回购支付完毕后,公司应当注销相应的库存股,重新确定注册资本。
- 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
- 根据证券法披露信息。
因此,注销库存股以减少注册资本是合法的,但公司在处理库存股时必须充分遵守程序、手续和信息披露义务。
4.公司可以持有的库存股比例有限制吗?
现行法律没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持有的库存股数量的固定最高比率。然而,通过股份回购的条件,库存股的持有受到间接限制。
- 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上市公司只有在满足股票溢价、未分配的税后利润和发展投资基金等合法资本来源条件的情况下,才能回购股票。
- 同时,公司不得在逾期债务、正在进行的资本动员股份发行或公开要约收购等情况下回购股份(第36条第3款)。
- 此外,在回购股份后,公司有义务在某些情况下减少注册资本(第36条第5款),这也限制了长期持有库存股。
IV、 库存股处理相关问题
1.库存股有权获得股息吗?
库存股无权获得股息。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第135条第2款,股息仅根据利润支付给普通股,并分配给股东。同时,根据本法第115条,收取股息的权利是股东的基本权利之一。同时,库存股是公司本身持有的股份,不构成股东身份;因此,他们无权获得股息。因此,在处理库存股期间,公司不得为这些股票分配股息。
2.公司可以用库存股奖励员工吗?
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在某些情况下,允许公司(特别是上市公司)使用库存股奖励员工。
- 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第2款:它允许公司根据员工持股计划(ESOP)从员工手中回购股份。
- 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第7款:上市公司可以转售库存股,包括根据批准的计划向员工分配。
实施条件:
- 必须有股东大会批准的库存股使用计划。
- 遵守信息披露要求和相关条件。
- 分配必须透明,并根据批准的计划分配给正确的受益人。
公司可以用库存股奖励员工,但必须按照合法程序实施,并按照法律规定获得批准。
3.当库存股以低于购买价格的价格出售时,应如何处理差额?
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和《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增补),该法没有就处理库存股销售产生的差额作出具体规定。然而,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第132条和《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增补)第36条第5款的法律性质,库存股是与所有者权益有关的交易,而不是普通商业活动。
因此,当库存股以低于购买价格的价格出售时,损失差额应确认为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减少;首先冲减股份溢价,不足冲减的,按照会计规定继续减少未分配的税后利润。
4.公司可以使用库存股作为财务义务的抵押品吗?
公司不得将库存股用作财务义务的抵押品。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第134条第2款,公司回购的股份(库存股)被视为未售出股份。这意味着库存股不再流通,也不与独立实体的所有权相关联。
此外,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295条,用作担保的资产必须属于担保方的所有权,并且必须可以合法交易。同时,库存股的转让受到限制,只能通过法律规定的方式(转售或注销)进行处理。
由于库存股不符合独立交易资产的条件,因此在处理库存股时不能将其用作抵押品。
5.股份有限公司在执行证券发行程序时,可以回购库存股以筹集额外资金吗?
股份有限公司在办理证券发行募集资金手续时,不得回购库存股。根据《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补充)第36条第3款,禁止上市公司在进行股票发行或公开要约收购时回购自己的股份。
上述规定是基于这两种活动具有相反的法律性质:股票发行旨在增加资本和吸引投资者,而库存股回购减少了流通股数量,甚至可能导致注册资本减少。如果允许同时实施,企业可能会操纵股价,误导投资者,降低市场透明度。
因此,在处理库存股时,公司只有在依法完成发行后才能进行股份回购。
V、为什么您应该就库存股处理向NPLaw寻求法律建议
库存股处理是一个涉及企业法、证券法和会计的复杂问题,如果执行不当,很容易产生风险。因此,选择一家声誉良好的法律咨询公司,如NPLaw,可以带来许多好处:
- 根据《2020年企业法》(2025年修订和补充)和《2019年证券法》(2024年修订和增补)提供法律咨询。
- 评估和控制涉及回购、出售或注销库存股交易的法律风险。
- 协助准备适当的文件和程序,尽量减少错误。
- 协助解决与股东或监管机构产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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