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知识产权客体使用权的转让中,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表示在支持许可安排的建立、登记和实施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然而,许多企业仍然不清楚代表的范围、运营要求以及这些代表在适用法律下的权利和义务。下文阐明了许可协议中知识产权代表的概念、法律性质和相关法律规定,同时也解决了常见的实际问题。

I.当前与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代表权有关的问题

在实践中,随着企业寻求转让商标、发明和其他知识产权资产的使用权,在许可协议中使用知识产权代表变得越来越普遍。然而,许多组织和个人仍然不完全了解与此类活动相关的作用、权力范围和法律程序。 

一些企业在没有聘请知识产权代表的情况下签订许可协议,或者没有按照法律要求完成合同登记程序,导致出现争议时存在法律风险。此外,在许可协议的谈判、注册或执行过程中,知识产权代表的权利和义务的确定有时不明确,给执行过程带来了困难。

这种情况表明,了解法律法规和知识产权代表在许可协议中的作用对于确保知识产权商业化过程中的合法性、透明度和争议预防至关重要。

II、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代表概念

1.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表示是什么?

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代表是指工业产权所有人授权的组织或个人,根据知识产权法规,代表其执行与建立、注册或实施许可协议有关的法律程序。

从本质上讲,许可证安排涉及工业产权对象的所有者授予另一个组织或个人在指定范围和期限内使用该对象的权利。此类授权必须以许可协议的形式以书面形式记录。

在合同谈判和登记过程中,知识产权代表可以代表所有人或被许可人执行法律咨询、文件准备、向主管当局提交许可协议登记申请以及监督申请处理等任务。它有助于确保工业产权对象使用权的转让符合法律要求,并最大限度地降低法律风险。

2.知识产权代表在制定和实施许可协议方面的作用是什么?

知识产权代表在制定和实施许可协议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对于涉及包含复杂法律要素的工业产权的交易。

首先,他们通过提供法律建议和根据适用法律构建许可协议的内容来协助各方,包括许可权利的范围、期限、领土以及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它有助于起草明确的协议,并最大限度地减少执行过程中的争议。

此外,知识产权代表可代表权利持有人或被许可人在必要时向主管当局实施登记程序,准备文件,提交申请,并监督处理程序。它节省了时间并确保了法律合规性。

此外,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识产权代表可以协助解决法律问题,就合同修改提供建议,保护工业产权客体使用纠纷各方的合法权益。

3.许可协议中知识产权代表的法律性质是什么?

许可协议中知识产权代理的法律性质是知识产权法领域内的授权代理关系。根据这种安排,工业产权所有人或被许可人可以授权作为知识产权代表的组织或个人实施与建立、登记和实施许可协议有关的法律程序。

在授权范围内,知识产权代表可以提供咨询、准备文件、提交许可协议的注册申请、与国家主管部门沟通以及监督申请处理。但是,许可协议产生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仍归缔约方所有,而知识产权代表仅在合法授权范围内代表缔约方行事。

III、 与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代表有关的法律规定

1.组织和个人担任知识产权代表的条件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2009年、2019年、2022年和2025年修订和补充)(以下简称《2005年知识产权法(修订版)》)的规定,工业产权代理服务,包括在许可协议相关程序中的代理,构成了一个有条件的商业部门。因此,希望担任知识产权代表的组织和个人必须满足一定的法律条件

- 对于个人知识产权代表,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55条规定的基本要求包括:个人必须持有《工业产权代表服务执业证书》,并在工业产权代表机构工作,方可执业。要获得此类证书,个人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法律行为能力的越南公民,永久居住在越南,持有大学学位,在工业产权法方面至少有五年经验或完成了公认的工业产权法培训,不是主管工业产权当局雇用的公职人员,并通过主管当局管理的专业考试。

- 对于提供知识产权代理服务的组织,2005年《知识产权法》第154条规定的要求包括:依法设立、经营和聘用至少一名持有《工业产权代理服务执业证书》的个人的企业、合作社、执业组织或科学技术服务组织,可以以工业产权代理机构的身份开展工业产权代理业务。然而,在越南经营的外国法律执业组织不得提供工业产权代理服务。

2.知识产权代表组织是否必须向国家主管当局登记其业务?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经《2022年知识产权法案》第1条第60款修订)第154条的规定,作为工业产权代理服务机构运营,该实体必须依法成立,并至少有一名个人持有《工业产权代理服务执业证书》。在此基础上,该组织必须在提供代表服务之前向工业产权主管部门完成登记手续。

3.许可协议中知识产权代表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经修订),参与支持建立或实施许可协议的工业产权代表拥有以下主要权利和义务:

- 工业产权代表的权利(第152条):

  • 工业产权代表组织只能在委托人授权的范围内开展活动,只有在授权方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才能将权力进一步委托给另一个代表组织。在某些情况下,代表组织也可以退出代表,但前提是正在进行的事项已合法移交给另一个代表组织。
  • 法律还禁止代表从事某些行为,包括:在工业产权纠纷中代表对方;擅自撤回申请或者放弃保护权的;或在签订或履行代理服务协议时从事欺骗或胁迫行为。

- 工业产权代表的义务和责任:

  • 工业产权代表必须充分披露与建立和保护工业产权程序有关的费用和收费;对信息和文件保密;并准确及时地将主管当局的通知和请求传达给被代表方。
  • 此外,代表必须妥善、及时地执行主管机关为保护被代表方的合法权益而提出的要求。因代表活动造成损害的,工业产权代表服务机构对其代表以该机构名义实施的行为向被代表人承担民事责任。

4.知识产权代表在许可协议中的代表范围

根据2005年《知识产权法》(经修订)第152条,许可协议相关程序中的代表范围根据被代表方授予的授权确定。

首先,工业产权代表组织只能在授权范围内执行任务。必要时,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可以委托其他工业产权代表服务机构。

此外,如果未完成的工作已合法转移到另一个工业产权代表服务机构,代表机构可以终止其代表角色,以确保被代表方的权益不受不利影响。

法律还对代表活动施加了限制。具体而言,代表不得:

  • 同时代表工业产权纠纷当事人;
  • 擅自单方面撤回保护权申请、宣布放弃保护或者撤回有关工业产权的投诉;
  • 在签订和履行工业产权代理服务合同时,进行欺骗或胁迫。

IV、 与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表示有关的问题

1. 在签订许可协议时,是否必须聘请知识产权代表?

越南法律不要求双方在签订许可协议时聘请知识产权代表。工业产权客体的所有人和被许可人可以根据适用法律独立协商、签署和履行许可协议。

然而,在实践中,各方通常授权一个组织或个人担任工业产权代表,协助起草合同、在主管当局办理合同登记手续或法律咨询,以确保遵守法律并尽量减少合同履行过程中的风险。

2.注册许可协议时,知识产权代表是否需要单独的授权书?

目前,如果当事人自己直接向主管机关办理许可协议的登记手续,法律不要求单独的授权书。

但是,如果申请是通过担任工业产权代表的组织或个人提交的,注册档案必须包括授权方向代表签发的有效授权书,作为代表有权代表相关方行事的证据。

因此,只有当双方聘请知识产权代表为许可协议办理登记手续时,授权书才是强制性的。如果双方直接提交申请,则不需要此类文件。

3.当许可协议项下发生争议时,知识产权代表是否可以参与争议解决?

如果出现与许可协议有关的争议,知识产权代表可以在授权范围内参与支持或代表授权方。这种参与可能包括提供法律咨询、准备文件、与主管当局沟通,或参与与保护工业产权有关的程序。

但是,此类参与必须在客户授予的授权范围内,并遵守有关工业产权代理活动的法律限制。

4.在执行许可协议期间,是否可以更改或终止授予知识产权代表的授权?

在执行许可协议或与工业产权有关的程序期间,授权方有权更改或终止授予知识产权代表的授权。

更换代表(替换授权)将终止权利持有人与当前授权代表之间的先前授权关系。

但是,此类变更或终止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应明确说明授权方、新代表(如有)和授权工作范围的信息。一旦此类文件有效签署并提交给主管当局或相关方,将根据其内容建立新的代表关系或终止之前的代表关系。

5.在越南执行许可协议时,知识产权代表可以代表外国当事人行事吗?

越南法律允许工业产权代表在与工业产权有关的程序中代表外国组织和个人,包括建立、注册和实施许可协议等交易。

具体而言,2005年《知识产权法》(经2025年第1条第23款修订)第89条第2款规定:非永久居住在越南的外国个人以及在越南没有生产或经营机构的外国组织和个人应通过在越南的合法代表提交申请,要求办理与工业产权有关的程序。

根据这一规定,可以理解的是,在越南没有商业存在的外国实体必须通过越南合法的工业产权代表组织进行与工业产权有关的法律程序,包括登记和处理与许可协议有关的事项。

V、为什么要就许可协议中的知识产权代理向NPLaw寻求法律建议?

当许可协议中出现有关知识产权代表的问题时,建议咨询经验丰富的法律顾问,以确保交易符合适用法律并尽量减少法律风险。

NPLaw拥有一支在知识产权法方面拥有深厚专业知识和咨询、起草和审查许可协议实践经验的律师团队,可以协助客户评估授权知识产权代表的合法性,确定适当的代理范围,并处理合同登记和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因此,企业和个人在开发和转让工业产权客体使用权时,可以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具体案件的详细建议,请联系NPLaw Firm进行直接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