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际生产活动和经营表明,如果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或在合同中未明确规定加工完成后有权拥有产品所有权的一方,则经常会出现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

I、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中的常见错误

关于加工产品所有权的争议通常出现在加工合同的谈判和履行中,特别是在双方不完全理解或错误解释民法规定的情况下。以下是常见错误:

  • 将原材料的所有权与加工产品混淆:一个常见的误解是,认为直接制造产品的一方会自动成为加工产品的所有者。在实践中,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加工产品的所有权属于订购方。许多加工商认为,他们的劳动力投入、技术专长和产生的费用构成了确立产品所有权的法律依据,导致他们在出现争议时单方面保留或处置产品。
  • 未在加工合同中明确约定所有权:许多加工合同仅关注数量、质量和加工费,而忽视了与加工产品所有权有关的规定,特别是在加工商提供部分或全部原材料的情况下。
  • 误解发生争议时保留加工产品的权利:另一个常见的错误是,加工商认为在订购方未支付加工费的所有情况下,它都有权保留加工产品。 
  • 将加工产品的所有权与知识产权等同起来:在某些情况下,各方将有形加工产品的产权与加工过程中使用的工业设计、发明或技术诀窍的知识产权混为一谈。
  • 未能预见合同终止或宣布无效时与加工产品相关的风险:在合同单方面终止、取消或宣布无效的情况下,许多当事方没有考虑加工产品所有权的处理。在这种情况下,确定未完成加工产品的所有权和风险分配往往会引起很大争议。

II、了解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

1.什么是关于加工产品所有权的争议,在什么情况下通常会出现争议?

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是指订购方和加工商之间就哪一方是根据加工合同创建的产品的合法所有者存在分歧。当一方声称拥有、使用或处置产品的权利,而另一方拒绝承认这种权利时,通常会出现此类争议。

在实践中,这种类型的争议通常发生在加工合同没有明确规定产品所有权的情况下;原材料由加工商供应;合同终止或合同义务被违反;或者一方单方面保留、出售或转让加工产品。

2.哪些因素通常会导致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

各种因素可能导致对加工产品所有权的争议,其中最常见的是缺乏明确的合同条款,特别是关于所有权和产品处理安排的条款。此外,误解法律规定和假设原材料的加工或供应自动建立所有权也是常见的原因。

此外,违反付款义务、交货时间表延误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未通过附录或补充协议记录的变更可能会引起争议。

3.当加工产品的所有权发生争议时,何时是重新谈判所有权的合适时机?

重新谈判加工产品所有权的最合适时间是在双方权利和义务出现违约或冲突迹象时,特别是在产品交付、保留或处置之前。早期谈判有助于保护产品的价值,防止争端升级。

此外,如果合同面临终止或取消的风险,或者发生不可抗力并改变了合同的原始目的,也应进行谈判。如果争议延长并进入诉讼程序,就所有权达成协议的可能性可能会大大受限。

4.如何在加工合同中明确分配所有权,以避免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

为避免争议,双方应在合同中明确具体地规定加工产品的所有权,包括:产品的所有者;成立时间;以及产品在加工过程中和完成后的权利和义务。

此外,合同应预见特殊情况,如合同终止、未完成的加工产品、未付款情况下的保留权,以及产品所有权与知识产权(如有)之间的关系。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时,执行合同附录也是一项必要措施。

III、 与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有关的法律规定

1.哪些法律管理和规范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

关于加工产品所有权的争议主要受2015年《民法典》管辖,其中关于加工合同的第542至553条构成主要法律依据。

此外,关于财产所有权和其他权利的一般规定(《民法典》第II部分XI章,2015年),以及关于违反义务的民事责任的规定(《民法》第351条和第360条),构成了解决纠纷的重要法律依据。

此外,如果货物加工活动具有商业性质,则也受2005年《商法》的管辖,包括规范商业活动中加工合同的规定(第178至184条)、损害赔偿(第302和303条)和商业纠纷解决(第317条)等。

2.解决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的法律程序是什么?

根据2005年《商法》第317条,首先鼓励在尊重各方协议自由的基础上,通过谈判和调解解决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成功的谈判使双方在保持业务关系的同时节省了时间和成本。

如果无法达成协议,双方可以选择根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通过商事仲裁(如果存在仲裁协议)解决争议,或根据2025年修订的2015年《民事诉讼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争议解决过程中,主管部门应依据加工合同、双方意图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加工产品的合法所有人。

3.如果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得不到及时解决,企业可能会产生什么后果?

延迟或未能及时解决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可能会使企业面临重大的法律风险和经济损失。 

  • 首先,由于产品被保留、禁止流通或无法投放市场,业务运营可能会中断。
  • 此外,企业可能因违反2015年《民法典》第360条规定的义务而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甚至可能对声誉、企业形象和长期业务关系造成不利影响。

在某些情况下,如果处理不当,与加工产品有关的行为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受到2005年《商法》第292条的额外补救,包括强制履行合同、合同制裁、暂停履行合同和其他适用制裁。

IV、 与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有关的问题

1.在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中,需要哪些文件来证明所有权?

为确立加工产品的所有权,双方应准备完整合法的证据,其中最重要的文件包括:加工合同和合同附件;证明原材料来源的文件;支付手续费的记录;产品交接记录;发票和相关会计记录。

此外,反映双方共同意图和协议的文件,如电子邮件、信息和会议纪要,也可作为澄清加工产品所有权归属方的证据。

2.在将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提交法院之前,是否有任何形式的调解?

越南法律鼓励各方在开始法律诉讼之前通过谈判和调解解决争议。根据关于商业调解的第22/2017/ND-CP号法令第6条,如果有调解协议,双方可以进行自我调解、聘请调解员或使用商业调解。

如果争议源于商业活动,法院也可能承认成功的调解结果,从而以与法院判决或决定相同的方式强制执行。

3.在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中提起法律诉讼的时效期限是多久?

根据2015年《民法典》第429条,提起合同纠纷(包括处理合同引起的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3)年,自有权提出索赔的人知道或应该知道其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在该时效期限届满后,如果一方提起诉讼,法院可以以法定时效期限已过为由拒绝接受索赔,除非法律另有规定。

4.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是否会导致违法?

如果处理不当,关于加工产品所有权的争议可能会导致各种违法行为,包括非法保留、使用或处置另一方的财产;违反与财产交付有关的义务;侵犯2015年《民法典》规定的所有权。

在某些严重的情况下,这种行为也可能受到行政制裁。例如,根据第98/2020/ND-CP号法令第76条,在没有法律规定的合同的情况下,在商业活动中下单或接受加工货物的订单,可能会被处以500000越南盾至1000000越南盾的罚款。对于下达或接受加工违禁品或受禁止流通或暂时暂停国内市场流通的紧急措施约束的商品的订单,可处以10000000越南盾至30000000越南盾的罚款。

5.可以采取哪些措施来防止加工合同中加工产品的所有权纠纷?

为防止争议,双方应准备一份结构良好的加工合同,明确规定:加工产品的所有者;所有权转移的时间点;与产品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以及在终止或违约情况下处理产品的方法。

此外,保持完整的记录和支持文件,定期进行合同审查,并在发生变更时执行合同附录,也是减少潜在争议的重要措施。

V.您是否正在寻找一位声誉良好的法律专家来协助处理与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有关的问题?

加工产品所有权纠纷往往与合同解释、民商法适用以及复杂证据的评估密切相关。因此,向法律专业人员或经验丰富的律师寻求建议可能有助于双方:审查合同安排;评估法律风险;选择适当的谈判、调解或诉讼策略;确保其合法权益得到最佳保护。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果您需要针对您的具体情况提供详细建议,请联系NPLAW律师事务所立即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