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承认调解协议的现状

承认庭外调解协议的机制受2020年《法院调解与对话法》和2015年《民事诉讼法》的管辖,这有助于减少法院的工作量。

然而,仍然存在一些局限性,例如:

+ 要求承认庭外调解结果的请愿数量仍然很低,因为人们不完全了解自己的权利或不信任这一机制。

+ 关于有效调解协议的形式和内容缺乏详细的指导,导致许多案件被法院拒绝承认。

+ 由于程序上的技术问题和评估协议合法性的困难,一些法院在处理承认申请方面仍然存在困难。

+ 对于拒绝执行公认的调解协议,没有明确的制裁措施。

II、关于承认调解协议的法律规定

1.依法承认调解协议的条件

- 法院承认调解结果的条件

根据2020年《法院调解与对话法》第33条,当满足以下条件时,调解结果应得到承认:

1. 当事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各方是指与协议内容相关的权利和义务,并已达成共识的各方;

3. 双方协议的内容完全是自愿的,不违反法律禁令,不违背社会道德,也不旨在逃避对国家或其他组织或个人的义务;

4. 在双方自愿离婚的情况下,协议必须充分解决离婚问题、财产分割以及未成年子女或缺乏民事行为能力或无法工作且没有资产养活自己的成年子女的照顾、养育和教育问题,确保配偶和子女在《婚姻家庭法》下的合法权益;

5. 如果协议涉及未出席调解会议的其他人的权利和义务,则需要他们的书面同意才能承认协议;

6. 如果双方仅就部分民事纠纷或部分行政投诉达成协议,则只有在此类协议不影响纠纷或投诉的其他部分时,才会给予承认。

因此,根据最新规定,要使法院承认调解结果,必须满足上述所有条件。

- 承认庭外调解结果的条件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17条,承认庭外调解协议的条件包括:

+ 参与调解协议的各方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 当事人是对调解协议的内容有权利和义务的人。如果协议涉及第三方的权利和义务,则需要该方的同意。

+ 一方或双方向法院提交承认申请。

+ 调解协议的内容完全是自愿的,不违反法律禁令,不违背社会道德,也不旨在逃避对国家或第三方的义务。

2.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的基本内容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2021年第235/TANTC-PC号官方公报所附的关于承认或不承认调解结果样本的决定书,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必须包括:

+ 法律依据;

+ 法院的评估;

+ 调解纪要的日期;

+ 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详细说明记录在会议纪要中的各方达成的每一项协议;

+ 该决定的法律效力。

3.请求法院承认调解协议并作出裁决的程序

根据《2020年法院调解与对话法》第32条,法院作出承认或不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的程序如下:

1. 在准备好记录调解结果的会议记录后,调解员将会议记录和随附的相关文件转发给主管法院,以便在双方提出请求时作出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

2. 准备承认决定的时间为法院收到会议记录和所附文件之日起15天。在此期间,首席大法官指派的法官有以下权利:

- 要求一方或双方对记录的调解结果发表意见;

- 必要时,要求主管机关、组织或个人提供文件作为决策依据。有关机构、组织或个人必须在收到法院请求后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3. 在上述期间结束时,法官必须作出以下决定之一:

- 如果《2020年法院调解与对话法》第33条规定的所有条件都得到满足,法官将作出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

- 如果不符合条件,法官将发布不承认结果的决定,说明明确的理由,然后将决定、会议记录和文件移交给主管法院,以便根据程序法解决案件。

4. 承认或者不予承认的决定,应当自作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送达当事人和同级人民检察院。

III、 与承认调解协议有关的问题

1.法院何时发布承认调解协议的裁决?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212条,如果在记录调解纪要之日起7天内,没有任何一方改变对协议的意见,法官应主持调解会议,或首席大法官指定的另一名法官应作出承认双方协议的决定。

2.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撤销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

根据2020年《法院调解和对话法》第38条,如果认定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违反了第33条规定的任何条件,法官应作出决定,取消这种承认,并将案件移交主管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解决。

3.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具有什么法律效力?

根据2020年《法院调解与对话法》第35条:

- 该决定具有法律效力,不能根据《民事诉讼法》或《行政诉讼法》规定的上诉程序提出上诉或抗议。

- 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根据《民事判决执行法》执行。

- 承认对话结果的决定根据《行政程序法》执行。

4.未参与调解的人可以反对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吗?

根据2020年《法院调解与对话法》第8条第1款,只有参与调解或对话的各方才有权要求法院审查承认调解结果的决定。

因此,未参与调解的人无权反对承认决定。

5.是否可以根据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请求执行?

根据2008年《民事判决执行法》第7条,经2014年《民事审判执行法》修正案第1条第4款修订,有权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可以请求民事判决执行机构根据判决或决定执行。因此,根据承认调解协议的决定要求执行是完全合法的。

IV、 与承认调解协议有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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