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是仲裁庭的最终决定,解决商业纠纷的所有实质性问题并终止仲裁程序。那么,承认仲裁裁决的程序是什么?NPLaw在下面提供了详细的解释。
I、仲裁裁决概述
1.仲裁裁决的定义
根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第3条第10款,仲裁裁决是仲裁庭解决整个争议并终止仲裁程序的决定。
根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第60条,作出裁决的原则是:
- 仲裁庭以多数票作出裁决;
- 如果未达成多数,将根据仲裁庭庭长的意见作出裁决。
2.仲裁裁决原则
根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第60条:
- 仲裁庭的裁决应以多数票决定;
- 如果没有这样的多数票,则应以主席的意见为准来决定裁决。
因此,根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第60条的多数表决原则也可以理解为,双方指定的每位仲裁员将有01票,仲裁庭庭长在投票过程中将有1票以上的投票权。如果投票未达到多数,将根据主席的意见进行裁决。
II、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程序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51条第1款,在越南提交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的申请的期限为自裁决生效之日起三(3)年。
在这3年内,受益人、任何拥有相关合法权益的一方或其裁决的合法代表可以根据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加入的相关国际条约向越南司法部提出请愿,或者在没有条约管辖的情况下直接向越南有管辖权的法院提出请愿,以在越南承认和执行裁决。
如果申请人能够证明不可抗力或客观障碍阻碍了及时提交,则此类事件或障碍的持续时间将不计入法定的3年期限。
III、 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问题
1.越南可以承认哪些仲裁裁决?
有资格在越南得到承认和执行的外国仲裁裁决如下:
- 外国仲裁庭的最终裁决;
- 全面解决争议;
- 终止仲裁程序;和
- 根据签发地的法律,具有法律效力。
2.哪个机构有管辖权?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35条第2款c点;第37条第1款b点;第38条第3款a项,省人民法院经济法院是审查承认和执行外国仲裁裁决申请的主管法院。
3.法院可以撤销仲裁裁决吗?
商事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仲裁裁决。然而,必须提供足够的证据,以证明根据2010年《商事仲裁法》第70条撤销的法律依据。
4.在外国仲裁裁决发布后,越南法院能否审理同一争议?
根据2015年《民事诉讼法》第469条,越南法院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对与外国元素的商业纠纷行使管辖权:

- 被告是在越南居住、工作或习惯性生活的个人;
- 被申请人是总部、分支机构或代表处位于越南的组织,特别是当争议涉及此类分支机构或办事处的活动时;
- 被申请人拥有位于越南的资产;
- 涉及配偶一方为越南公民或双方为在越南居住或工作的外国人的离婚案件;
- 在越南境内建立、变更或终止的民事关系,或涉及在越南履行的财产或义务的民事关系;
- 在越南境外形成的民事关系,但涉及居住或总部设在越南的越南实体或个人的权利和义务。
因此,根据具体问题,即使处理外国仲裁裁决,越南法院也可能接受或不接受管辖权。
IV、 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的法律咨询
在承认和执行仲裁裁决,特别是外国裁决方面,需要彻底了解程序规则、条约和国内法。强烈建议就上述问题提供专业法律服务,以确保正确归档,避免可能延误或使执行无效的程序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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