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今全球化的经济中,会计服务已成为企业财务管理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不仅可以帮助企业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透明度,还可以优化财务管理流程。以下文章为读者提供了有关会计服务的法律法规和事项的概述和分析。

I.对会计服务的理解

1.什么是会计服务?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3条第13款:

  • 会计服务 业务是指为有需要的组织和个人提供会计服务、总会计师服务、财务报表编制、会计咨询以及本法规定的会计工作范围内的其他任务。

因此,会计服务包括向企业、组织和个人提供的与会计、总会计师服务、财务报表编制、会计咨询和其他会计相关任务有关的服务。

2.会计服务的好处

会计服务为企业提供了许多实际利益,特别是在财务管理和法律合规方面,包括:

  • 成本节约:企业不需要招聘全职会计人员,从而降低了人员和培训成本。
  • 高水平的专业知识:会计专业人员拥有丰富的经验和对法律法规的深入了解,帮助企业避免错误和税务及财务风险。

  • 确保法律合规:会计服务协助企业全面准确地遵守税收、会计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

II、会计服务法律法规

1.会计服务的设立

根据现行法律,为了开展会计服务业务,企业必须以《2015年会计法》第59条第1款规定的形式之一成立,包括:

  • 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成员的有限责任公司;
  • 伙伴关系;
  • 私营企业。

设立会计服务提供者必须符合法定条件,并按照《企业法》和《会计法》的规定办理企业登记手续。

2.设立会计服务的条件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59条第2款:

  • 企业必须具备本法规定的经营条件,并取得《会计服务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会计服务业务。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60条,颁发会计服务资格证书的条件包括:

  • 依法持有《企业登记证》、《投资登记证》或其他同等文件;
  • 至少有两名执业会计师(对于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是两名出资成员;对于合伙企业,必须是二名普通合伙人);
  • 有限责任公司或合伙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或总经理必须是执业会计师;对于私营企业,企业所有人必须是执业会计师,并兼任董事。 

在越南经营的外国会计服务企业的分支机构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 根据企业总部所在国的法律,被允许提供会计服务;
  • 至少有两名执业会计师,包括分公司董事或总经理;
  • 分公司董事或总经理不得在越南其他企业兼任管理或行政职务;
  • 向财政部提交书面承诺,承担越南分行的所有义务和承诺。

因此,希望开展会计服务业务的企业必须满足上述条件。

III、 关于会计服务的问题

1.在哪些情况下,提供会计服务的家庭企业不允许向另一个会计单位提供会计服务?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68条,提供会计服务的家庭企业,其管理或行政负责人、家庭企业代表或直接提供会计服务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向其他会计单位提供会计服务:

  • 是会计单位负责人、总会计师的亲生父母、养父母、配偶、亲生子女、养子女或者兄弟姐妹,但会计单位为私营企业、个人独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政府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 与该会计单位有经济、财务关系的;
  • 缺乏足够的专业能力或不符合提供会计服务的条件;
  • 目前,作为与该会计单位有经济或财务关系的组织,为客户提供总会计师服务;
  • 被会计单位要求执行不符合职业道德标准或者会计、财务专业要求的任务的;
  •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因此,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提供会计服务的家庭企业不得向其他会计单位提供会计服务。

2.在什么情况下,提供会计服务的企业会因违反会计准则而被暂停从事会计服务业务?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69条第1款b点:

提供会计服务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停其从事会计服务业务:

  • 违反职业规范或会计准则、会计职业道德规范,造成严重后果或实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

因此,提供会计服务的企业违反会计准则,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其从事会计服务业务。

3.审计师是否可以注册执业会计服务,注册程序是什么?

根据《2015年会计法》第58条第1款,持有《独立审计法》规定的审计师证书的人,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通过提供会计服务的会计服务企业或家庭企业注册从事会计服务:

  •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 自大学毕业之日起,在财务、会计或审计方面至少有36个月的实践经验;
  • 按照规定全面参与专业知识更新计划。

根据第296/2016/TT-BTC号通知第6条,注册从事会计服务的程序如下:

  • 第一步:申请人按照规定准备一份完整的档案。
  • 第二步:会计服务企业或家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审查档案,并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书申请书》上签字确认。
  • 第三步:会计服务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按照规定的格式编制拟由财政部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书》的个人名单。
  • 第四步:财政部审查档案。
  • 如果档案无效:申请人需要通过会计服务企业或家庭企业提供解释或证明文件。未提供说明或者文件的,财政部不予颁发《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登记证书》。
  • 如果档案有效:财政部应考虑向通过会计服务企业或家庭企业执业的申请人颁发《会计服务执业登记证》。

4.提供跨境会计服务的外国会计服务企业必须履行哪些义务?

根据第174/2016/NĐ-CP号法令第32条,提供跨境会计服务的外国会计服务企业应承担以下义务:

  • 安排人员确保会计服务质量,遵守禁止行为和不得提供会计服务的规定;
  • 在越南提供跨境会计服务时,遵守越南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 根据越南税法缴纳税款并完成其他相关财务义务;
  • 根据财政部规定的报告表格,向财政部提交报告期内越南跨境会计服务合同执行情况的半年度报告;
  • 指定一名负责人代表企业向越南主管当局报告和解释有关会计服务合同、会计服务档案以及与越南跨境会计服务提供有关的其他问题;
  • 在财政年度结束后120天内,向财政部提交年度财务报表以及企业总部所在国会计服务管理机构对企业遵守会计服务业务法律和其他相关规定的书面意见和评估;依法履行会计服务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5.企业提交有效档案后,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跨境会计服务业务资格证书?

根据关于跨境会计服务业务资格证书签发程序的第174/2016/NĐ-CP号法令第34条第2款:

  • 财政部应在收到完整有效的档案之日起15天内,考虑并向外国会计服务企业颁发跨境会计服务业务资格证书。如果拒绝,财政部必须以书面形式作出回应,并明确说明原因。

因此,自收到完整有效的档案之日起15天内,企业应获得跨境会计服务业务资格证书。

IV、 与会计服务相关的咨询和实施服务

以上是NPLaw关于会计服务现行法规的文章。NPLaw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律师和法律专家团队,提供信誉良好、专业的法律服务,确保客户的合法权益得到最佳保护。如果您需要法律援助,请联系NPLaw寻求咨询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