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越南经济快速发展、对各种来源的投资资本具有强大吸引力的背景下,投资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变得越来越重要。最复杂和最敏感的法律问题之一是对投资项目撤销的监管。NPLaw的以下文章概述了有关撤销投资项目的法律规定,从而帮助投资者和企业更好地了解他们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I、投资项目撤销概述

在越南,投资项目的撤销受投资相关法律文书的监管。导致撤销的情况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未能履行承诺的义务、未能支付所需的保证金或提供履约保函、因严重违规而暂停项目,或投资者自愿终止项目。

撤销过程通常涉及主管机关发布撤销投资登记证的决定,通知投资者,并实施清算和解决相关后果的程序。

投资项目的撤销不仅会影响投资者,还会对当地经济、劳动力和其他相关利益相关者产生影响。因此,这一过程必须透明、公平地进行,并严格遵守适用法律。

II、关于撤销投资项目的法律规定

2.1.什么是投资项目的撤销?

撤销投资项目是指国家主管部门出于某些法定原因,在投资项目到期前决定终止其运营。这意味着投资者不再有权继续实施该项目,必须依法执行清算程序。

一般来说,撤销投资项目是确保项目按照规定实施的重要管理措施,从而有助于资源的有效利用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2.撤销投资项目的条件

根据第31/2021/ND-CP号法令第57条,如果投资项目属于《2020年投资法》第48条第1款和第2款规定的情况之一,则应撤销该投资项目,包括:

在以下情况下,投资者可以终止投资活动或投资项目:

  • 投资者主动决定暂停项目;
  • 项目根据合同或企业章程约定的条件终止;
  • 项目按规定达到运营期限。

在以下情况下,投资登记机关有权终止投资项目的全部或部分运营:

  • 根据《2020年投资法》第47条第2款和第3款,项目暂停,投资者无法补救继续运营的条件;
  • 投资者失去使用投资地点的权利,但未能在该权利终止之日起六(6)个月内完成地点调整程序,但某些特殊情况除外;
  • 项目已停止运营超过十二(12)个月,投资登记机关无法联系投资者或其合法代表;
  • 根据土地法,因未使用或延迟实施而收回的项目用地;
  • 投资者未履行保证金义务或未按要求为有履约保证金要求的项目提供保证金担保;
  • 投资者依法以虚假民事交易方式实施项目;
  • 根据法院判决、决定或仲裁裁决,该项目终止。

2.3.撤销投资项目的案例

在《2020年投资法》第48条第1、2和3款规定的情况下,投资项目可能会被撤销,换句话说,其运营可能会终止,具体如下:

2.3.1.投资者发起终止项目

投资者可以在以下情况下决定终止项目:

  • 自愿终止项目;
  • 项目运营期限届满;
  • 满足合同或企业章程中规定的终止条件。

2.3.2.投资登记机关决定撤销或部分终止

在以下情况下,投资登记机关有权撤销或部分终止项目:

  • 根据《2020年投资法》第47条第2款和第3款,该项目属于暂停情况,投资者无法补救这种情况;
  • 投资者不再有权使用投资地点,且未能在土地收回之日起六(6)个月内完成调整程序(因项目实施延迟而收回土地的情况除外);
  • 项目已停止运营超过十二(12)个月,投资登记机关无法联系投资者或其合法代表;
  • 根据土地法,因未使用或延迟使用而收回的项目用地;
  • 投资者未按照法律规定为需要履约保证金的项目缴纳保证金或为保证金义务提供担保;
  • 依法进行虚假民事交易的投资活动;
  • 投资者未能或无法按照承诺的时间表实施项目,并且不属于《2020年投资法》第46条规定的符合延期条件的情况;
  • 基于法院判决、决定或仲裁裁决。

注:对于需要投资政策审批的项目,投资登记机关只有在获得投资政策审批机关的意见后才能终止项目。

总之,遵守法规不仅有助于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越南投资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III、 关于撤销投资项目的问题

3.1.在哪些情况下通常会撤销投资项目?

撤销投资项目通常适用于投资者未能遵守或违反《2020年投资法》第48条规定的与投资活动有关的法律规定的情况(详见第2.3节)。

3.2.投资项目撤销时投资者的义务

投资项目被撤销或终止运营后,投资者有责任根据第31/2021/ND-CP号法令第57条第8款清算该项目,具体如下:

  • 项目资产自行清算:投资者负责按照资产清算的适用规定清算项目资产,确保遵守程序并履行相关财务义务。
  • 土地使用权和土地附属物的处理:如果项目使用国家划拨或租赁的土地或允许改变用途的土地,投资者必须按照土地法处理土地使用权及土地附属物。
  • 企业解散或破产:在清算过程中,如果投资者作为经济组织解散或破产,项目的清算必须符合企业解散和破产的法律规定。

正确履行上述义务有助于确保撤销和清算过程透明进行,避免法律纠纷,保护相关方的合法权益。

3.3.撤销投资项目的程序是什么?

投资项目依法终止经营的,撤销投资项目。根据第31/2021/ND-CP号法令第57条第2款,终止投资项目的程序如下:

如果投资者决定主动终止项目(《2020年投资法》第48条第1款a点):

  • 投资者应在发布之日起十五(15)天内向投资登记机关提交终止项目的决定。
  • 如果已颁发投资登记证,则必须将其与终止决定一起归还。

如果项目根据合同、企业章程或经营期限届满而终止(2020年《投资法》第48条第1款b和c点):

  • 投资者应在终止之日起十五(15)天内通知并归还投资登记证(如有)。
  • 投资者必须附上一份证明项目终止的文件副本。
  • 投资登记机关收到后,应当通知有关部门项目终止。

如果主管当局决定终止项目(《2020年投资法》第48条第2款):

  • 投资登记机关应作出终止项目的决定,并吊销投资登记证(如有)。

  • 投资登记证自终止决定生效之日起失效。

3.4.如何处理非法撤销投资项目?

根据《2020年投资法》和第31/2021/ND-CP号法令,因违法被撤销的投资项目应按以下方式处理:

  • 如果发生严重违规行为,投资者可能会根据违规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受到行政制裁或刑事责任。
  • 如果投资者在项目被撤销后未能完全履行义务,主管机关应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总之,处理非法撤销投资项目不仅是为了确保投资环境的透明度和公平性,也是为了保护国家和相关方的利益。

3.5.撤销投资项目的程序是如何实施的? 

投资项目的撤销程序按照第31/2021/ND-CP号法令第57条第2款规定的投资项目终止程序执行。因此,投资者必须在终止项目运营之前充分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并履行财务义务(详见第3.3节)。

IV、 与亏损项目相关的法律咨询服务

以上是NPLaw向我们的读者提出的关于撤销投资项目的法律问题。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澄清,请随时通过以下详细信息联系NPLaw.